江苏自考网是公益服务信息网,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江苏教育考试院为准。
您现在的位置:江苏自考网 > 模拟试题 > 文学类 > 普通逻辑>2022年自考《普通逻辑》章节习题及答案:第3章(5)

2022年自考《普通逻辑》章节习题及答案:第3章(5)

2022-05-19来源:江苏自考网

十一、下列各题,哪些属于划分?哪些不属于划分?试作简要分析。

1.不属于划分。因为划分是把外延较大的概念分成若干个外延较小的概念,即把大类分成若干个小类,这样,被划分的概念同划分以后得到的概念之间,一定是属概念与种概念的关系,而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把一年分为春、夏、秋、冬四季,实际上是把整体分成若干个部分,这是分解,而不是逻辑划分。

2.不属于划分。“主语”、“谓语”、“补语”、“定语”、“状语”等同“句子”的关系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3.属于逻辑划分。

4.属于逻辑划分。

5.不属于划分。因为“树”和“树根”、“树干”、“树枝”、“树叶”之间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6.不属于逻辑划分。因为上海市的各个“区”与“上海市”的关系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而不是种概念与属概念之间的关系。

十二、下列划分各违反了哪条规则?

1.违反了“划分必须是相称的”的规则,犯了“划分不全”的错误。因为这里缺少子项“微生物”。

2.违反了“每次划分根据必须同一”和“划分的子项应相互排斥”的规则,犯了“混淆根据”和“子项相容”的错误。

3.违反了“划分必须相称”的规则,犯了“多出子项”的错误。因为太阳能利用工业、原子能工业不是“燃料工业”的子项。

4.对“文学体裁”的划分不完全,漏掉了子项“散文”;对“小说”的划分犯了“混淆根据”和“子项相容”的错误,同时,划分也不完全,缺少子项“中篇小说”;对“诗歌”的划分也犯了“混淆根据”和“子项相容”的错误。

5.犯了“混淆根据”和“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

6.违反了“划分必须是相称的”的规则,犯了“划分不全”的错误。

7.犯了“子项相容”的错误。

8.犯了“根据混淆”和“子项相容”的错误。

9.犯了“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因为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和孙辈都不属于“直系亲属”。

10.犯了“混淆根据”和“子项相容”的错误。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江苏自考时间

2023年自考时间:
4月15日-16日

还有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