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网是公益服务信息网,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江苏教育考试院为准。
您现在的位置:江苏自考网 > 模拟试题 > 管理类 > 国家公务员制度>2022年4月自考《公务员制度》模拟试题一答案

2022年4月自考《公务员制度》模拟试题一答案

2022-03-08来源:江苏自考网

  一、单选题(共 20 题,共 20 分)

  1、【考点】公开遴选含义及适用范围答案:D

  解析:本题为识记题目。公开遴选是指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用内设机 构公务员的一种人员选拔制度。公开遴选本质上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之一。

  2、【考点】职级工资制的演变答案:B

  解析:此题关键词“1985”。

  无“职务工资制”的说法,选项 C 可排除。根据上表,答案为 B。3、【考点】工资构成

  答案:B

  解析:本题为识记知识点。公务员津贴分为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两大类。故选项 B 正确。知识拓展:地区津贴包括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两类。岗位津贴是根据公务员的岗 位性质及工作条件确定的,主要发给那些在苦、脏、累、险岗位上工作的公务员。

  4、【主考点】保险制度的作用

  【副考点】福利类型答案:A

  解析:公务员福利制度是对公务员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的必要保障,主要是为解决公务员生活 困难而设立的。公务员的保险制度属于劳动保险制度的一种,一个人没有或缺少劳动能力就 意味着没有或缺少谋生的手段。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制度的作用越来越广泛,主要体现以 下几方面:1.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2.为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 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使他们尽快恢复劳动能力,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3.使公务 员亲身感受到职业的优越性,并感受工作的自豪感和荣誉感。CD 为干扰项。

  5、【考点】惩戒种类答案:A

  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公务员的处分种类由轻到重共有六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

  6、【主考点】人事争议仲裁的含义

  【副考点】 仲裁机构答案:A

  解析:国家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即聘任制公务员与其机关之间因履行聘

  任合同发生的争议实行仲裁制度。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 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7、【主考点】《彭德尔顿法》奠定了美国公务员制度的法律基础

  【副考点】考试录用制度是英国公务员制度形成的标志 答案:C

  解析:选项 AB:1855 年和 1870 年,英国政府先后颁布两个枢密院令,规定了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文官的原则,从而标志着西方第一个公务员法规的诞生。选项 C:《彭德尔顿法》是美国文官制度的基本法。它的出台,标志着美国文官制度的形成。选项 D:美国文官制度历经多次改革,但影响最大者莫过于 1978 年 10 月美国国会通过并于 1979 年 1 月生效的《文官制度改革法》。

  8、【考点】公务员的含义答案:B

  解析:此题为识记类题。在西方,公务员也被称为文官,故公务员制度也被称为文官制度。 ACD 为干扰项,此题答案为 B。

  9、【考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答案:C

  解析:本题为识记题目,主要考查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违纪违规的处理包括: 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科目成绩;责令离开考场。取消当次科目成绩包括: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10、【考点】职务任免与升降原则答案:A

  解析: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原则如下:1.党管干部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 绩原则。3.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11、【主考点】辞去公职的限制性条件

  【副考点 1】辞去公职的程序

  【副考点 2】辞去公职的法律后果答案:B

  解析: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得到任免机关批准 后方可离职。公务员辞去公职,退出公务员队伍也受到法律的限制,未满国家规定服务年限 的,在涉及国家机密等重要岗位任职的,以及具有法定情形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公务 员辞去公职要在离职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即将其职位工作的内容、要求等向其接任者进行 交接,以保证机关工作照常进行。公务员辞去公职,意味着公务员身份的消失,是关系到公 务员个人重要切身权利的法律行为。

  12、【考点】保险制度的内容答案:D

  解析:本题为识记题目,考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在完成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受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与制约,根据单位经济能力为本单位的职工或

  由职工个人自行交费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公务员补充养老保险目前主要体现在职业年金制 度方面。

  13、【主考点】参照管理

  【副考点】公务员的范围答案:C

  解析:公务员法实施后,实行参照管理的有两部分人员:一是群团机关的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机关的工作人员。二是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包括政府系统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党委系统担负党的领导机关工作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故本题选择 C。选项 ABD 属于公务员,排除。

  14、【考点】转任答案:A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与挂职锻炼相比,转任虽不涉及公务员身份的变化,但必须转移人事 管理关系。转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故本题选择 A。

  15、【考点】对传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推动 答案:C

  解析:本题为识记题目。1993 年 4 月 24 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暂

  行条例》,并于 1993 年 8 月 19 日公布于众,自 1993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初步确立。

  16、【考点】考核等次及其标准答案:B

  解析:此题关键词“考核的等次”。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 、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故答案为 B。

  17、【考点】培训登记与评估机构答案:D

  解析:本题为识记知识点。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公务员培训机构进行评估。故选项 D 正确。知识拓展:培训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培训方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方面。

  18、【考点】委任制公务员的免职答案:D

  解析:本题为识记题目。发生单纯性免职的情形包括离职学习一定时间、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工作、调出机关任职、退休和其他情形。发生程序性免职的情形包括转任、升任、降任和 其他情形(如挂职锻炼等)。故本题选择 D。

  19、【考点】作为政治体制改革重要内容的公务员制度的建立 答案:C

  解析:1993 年 4 月 24 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并于 1993

  年 8 月 19 日公布于众,自 1993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颁布实施,

  标志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初步确立。 1993 年 8 月 14 日,由国务院颁布的我国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性法规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20、【考点】培训类型答案:C

  解析:初任培训的要求包括: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 不能任职定级;初任培训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性较强的机关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统一要求,可自行组织初任培训;初任培训应当在试用期内完成,时间不少于 12 天。初任培训是提高新录用公务员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的培训。故本题选择 C。

  二、多选题(共 5 题,共 10 分)

  21、【考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定期考核结果的使用 答案:ACD

  解析: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定期考核结果的使用:(1)称职以上等次结果的使用: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记三等功;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故选项 ACD 正确,排除选项 E。(2)不称职等次结果的使用: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故排除选项 B。

  22、【考点】 级别的确定答案:ABCDE

  解析:《公务员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故选项 AB 正确。公务员级别的确定、晋升或者降低,按照管理权限,由决定其职务任免的机关批准。故选项 C 正确。公开选拔或者调任的公务员,其级别按照新任职务及工作年限等,参照机关同类人员确定。故选项 D 正确。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其级别按照初任职务及本人学历、资历等确定,故选项 E 正确。

  23、【考点】公务员录用的限制性条件答案:AB

  解析:公务员录用的限制性条件如下: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4、【考点】控告事由与受理机关答案:BD

  解析:受理机关是指拥有控告管辖权的法定机关,是与公务员所在机关具有领导、监督、监 察或检查关系的机关。根据《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务员控告的受理机关是: (1)上级机关;

  (2)有关专门机关(监察机关和纪检机关)。学员需要结合受理机关相关知识和材料选择。

  25、【考点】权利的具体解析答案:ACE

  解析:公务员享有的八个方面的权利是: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 申请辞职;

  (8)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文字题(共 6 题,共 50 分)

  26、【考点】保险与福利的关系

  答案:(1)适用对象不同。(2)功能发挥不同。(3)发放形式不同。

  27、【考点】惩戒条件

  答案:(1)公务员纪律与公务员义务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约束公务员行为的规则体系。(2)义务相对于权利而言,它从正面要求公务员应当怎么做;纪律是惩戒条件,相对于奖励条件而言,它从反面要求公务员不应当怎么做。(3)纪律是惩戒公务员的具体依据,而义务不是, 因此,纪律比义务规定得更为详细。

  28、【考点】交流与回避的意义

  答案:(1)有利于提高公务员能力素质;(2)有利于实现人职匹配;(3)有利于防止腐败行为发生;(4)有利于满足公务员个人需求。

  29、【考点】建立公务员辞退制度的意义答案:(1)体现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2) 保证公务员队伍充满活力;

  (3) 建立高效廉洁政府的有效措施。

  30、【考点】保险制度的内容

  答案:公务员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伤残保险制 度和失业保险制度。(1)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可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补充养老保险制 度。(2)公务员的医疗保险制度,是指公务员因患病暂时丧失劳动力时,从国家或所在单位 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主要由患病期间医疗待遇和治疗期间的生活待遇两部分组成。(3)公 务员的生育保险制度,是指国家对女性公务员在怀孕和分娩时所给予一定的照顾和物质帮助 的制度。(4)公务员伤残保险制度,是指公务员因公或者非因公伤残,以及因病致残后,国 家给予医治和物质保障制度。(5)公务员失业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依据法律和法规,通过国 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国家公务员因遭受本人所不能控制的失业风险而中断收入时,在一定时 期内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再就业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1、【考点】培训的含义和特点

  答案:(1)公务员培训目标的时代性。公务员培训要坚持与时俱进,培训目标要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围绕政府工作重点以及公务员素质能 力需求。(2)公务员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公务员培训内容必须要针对机关工作的特点,要与 机关工作有密切的相关性,要根据机关的实际需要设计培训课程。(3)公务员培训手段的多

  样性。由于不同公务员所在部门、职位、职务、级别、学历、资历、工作职责与任务等因素 的差异,公务员培训的手段需要丰富多样。(4)公务员培训对象的全员性。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公务员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公务员”。不论是党政领导干部,还是非领导干部,都要按照规定接受培训和教育。(5)公务员培训时间的持续性。 公务员培训与基础教育、学历教育、各种职业资格培训不同,它伴随着公务员职业生涯的各个发展阶段,有利于 公务员素质和能力得到持续的开发。

  四、综合题(共 2 题,共 20 分)

  33、(1)【主考点】任职回避

  【副考点 1】地域回避

  【副考点 2】公务回避

  答案:公务员回避形式有三种,即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

  (2)【考点】公务回避

  答案:违反了公务回避的相关规定。因为李某和其子属于直系亲属关系,应当进行公务回避。

  34、(1)【考点】可辞退的条件

  答案:①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不称职的。②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③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④ 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不适合继续相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⑤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 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2)【考点】可辞退的条件

  答案:小崔应予以辞退,理由是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 律,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不适合继续相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辞退条件。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江苏自考时间

2023年自考时间:
4月15日-16日

还有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