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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与管理

江苏社会工作与管理(专科)专业代码:A1030202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树立社会工作的价值理想,学习和掌握开展社会工作的技能与方法,使学生具备进行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与技能,掌握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社会实践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

报考对象

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民族、种族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课程设置

专业名称:A1030202 社会工作与管理(专科段)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2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3 04729 大学语文 4
4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4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5 00034 社会学概论 6
6 00071 社会保障概论 5
7 00182 公共关系学 4
8 00266 社会心理学(一) 4
9 03350 社会研究方法 4
10 00272 社会工作概论 5
11 00273 社会工作实务 6
12 00274 社会政策与法规 6
13 27033 劳动与就业 6
14 27034 人口与环境 6
15 27035 物业管理 4
学分合计 不少于70学分

 

说明:

 

1.关于公共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请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2015版)第11条。

 

2.通过“041哲学”并通过“042政治经济学”的考生可免考“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通过“041哲学”或“042政治经济学”中任一门的,只能免考“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南京大学主考地区:南京、连云港、徐州、扬州、镇江、宿迁、淮安7市;苏州大学主考地区:苏州、无锡、常州、南通、盐城、泰州6市。

 

(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注:该专业2017年12月开始不再接纳新生报名,最后一次理论考试截止时间为2019年下半年,最后一次实践考核及论文答辩时间为2020年上半年,最后一次办理毕业时间为2020年上半年。

就业方向

从事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社会事务管理、社区事务管理、政府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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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时间

2023年自考时间:
7月1日-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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